集菌儀廣泛應用于各行業微生物限度的檢查
集菌儀是集菌培養器的配套使用儀器,通過集菌儀的定向蠕動加壓作用,供試品被過濾并在濾器內進行培養,以檢驗供試品是否含菌。檢測過程:供試品通過進樣管道連續被注入集菌培養器中,利用集菌培養器內形成的下壓,通過0.45微米孔徑的濾膜過濾,供試品中可能存在的微生物被截留收集在濾膜上,通過沖洗濾膜除去供試品的抑菌成分。然后把所需培養基通過進樣管道直接注入集菌培養器中,放置規定的溫度培養,觀察是否有長菌現象。廣泛適用于注射用無菌制劑的無菌檢測,包括抗生素類及含有抑菌成份的藥品、大輸液、水針劑、滅菌醫療器具、無菌注射用水等,也可用于食品、飲料行業等微生物限度檢查。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著力推進監管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和依法治理,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推動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建設,促進食品產業發展,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基本原則:預防為主。堅持關口前移,全面排查、及時發現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嚴把食品安全的源頭關、生產關、流通關、入口關,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風險管理。樹立風險防范意識,強化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風險交流,建立健全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的科學監管制度,嚴防嚴管嚴控風險隱患,確保監管跑在風險前面。全程控制。嚴格實施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全程的監管制度、覆蓋所有食品類型的安全標準、覆蓋各類生產經營行為的良好操作規范,全面推進食品安全監管法治化、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社會共治。全面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有關部門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和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加快形成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主要任務: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集菌儀采取多種措施,確保生產過程整潔衛生并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確保生產經營各環節數據信息采集留存真實、可靠、可溯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動監測已上市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時報告風險隱患,依法召回、處置不符合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開展食品安全師制度試點。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設規模化原輔材料和食品加工、配送基地,加強供應鏈管理,發展連鎖經營、集中采購、標準化生產、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方式。加強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冷鏈物流管理標準和管理水平。鼓勵企業按照良好生產經營規范組織生產,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良好生產規范、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防護計劃等自愿性質量管理規范,通過相關認證的可以在其產品包裝上予以標識。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經營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加強食品品牌建設。加快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接軌:建立最嚴謹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加快制修訂產業發展和監管急需的食品基礎標準、產品標準、配套檢驗方法標準、生產經營衛生規范等。加快制修訂重金屬、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食品安全標準。密切跟蹤國際標準發展更新情況,整合現有資源建立覆蓋國際食品法典及有關發達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技術法規的數據庫,開展國際食品安全標準比較研究。加強標準跟蹤評價和宣傳貫徹培訓。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鼓勵行業協會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團體標準。依托現有資源,建立食品安全標準網上公開和查詢平臺,公布所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其他相關標準。整合建設監測抽檢數據庫和食品毒理學數據庫,提升標準基礎研究水平。將形成技術標準作為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的重要目標之一,并列入食品科研重要考核指標,相關成果可以作為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依據。
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加快構建以食品安全法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農藥管理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法、糧食法、肥料管理條例等立法進程。推動各地加快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修訂。制修訂食品標識管理、食品安全事件調查處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配套規章制度。完善國境口岸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嚴格源頭治理。深入開展農藥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農藥精準高效施用。加快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新品種研發和推廣,實施高毒、高殘留農藥替代行動。實施獸用抗菌藥治理行動,逐步淘汰無殘留限量標準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的獸藥及其制劑。嚴格落實農藥獸藥登記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推進重金屬污染源頭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況,開展污染耕地分級分類治理。提高農業標準化水平。實施農業標準化推廣工程,推廣良好農業規范。繼續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園藝作物標準園、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水產健康養殖場建設。支持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品牌農產品發展,提高安全優質品牌農產品比重。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與養殖業保險聯動機制建設,加強病死畜禽、屠宰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推動建立重金屬等超標糧食處置長效機制。推動農產品生產者積極參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開展肉類、蔬菜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地區要加快建立高效運行長效機制。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著力推進監管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和依法治理,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推動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建設,促進食品產業發展,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基本原則:預防為主。堅持關口前移,全面排查、及時發現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嚴把食品安全的源頭關、生產關、流通關、入口關,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風險管理。樹立風險防范意識,強化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風險交流,建立健全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的科學監管制度,嚴防嚴管嚴控風險隱患,確保監管跑在風險前面。全程控制。嚴格實施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全程的監管制度、覆蓋所有食品類型的安全標準、覆蓋各類生產經營行為的良好操作規范,全面推進食品安全監管法治化、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社會共治。全面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有關部門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和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加快形成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主要任務: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集菌儀采取多種措施,確保生產過程整潔衛生并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確保生產經營各環節數據信息采集留存真實、可靠、可溯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動監測已上市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時報告風險隱患,依法召回、處置不符合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開展食品安全師制度試點。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設規模化原輔材料和食品加工、配送基地,加強供應鏈管理,發展連鎖經營、集中采購、標準化生產、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方式。加強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冷鏈物流管理標準和管理水平。鼓勵企業按照良好生產經營規范組織生產,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良好生產規范、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防護計劃等自愿性質量管理規范,通過相關認證的可以在其產品包裝上予以標識。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經營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加強食品品牌建設。加快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接軌:建立最嚴謹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加快制修訂產業發展和監管急需的食品基礎標準、產品標準、配套檢驗方法標準、生產經營衛生規范等。加快制修訂重金屬、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食品安全標準。密切跟蹤國際標準發展更新情況,整合現有資源建立覆蓋國際食品法典及有關發達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技術法規的數據庫,開展國際食品安全標準比較研究。加強標準跟蹤評價和宣傳貫徹培訓。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鼓勵行業協會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團體標準。依托現有資源,建立食品安全標準網上公開和查詢平臺,公布所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其他相關標準。整合建設監測抽檢數據庫和食品毒理學數據庫,提升標準基礎研究水平。將形成技術標準作為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的重要目標之一,并列入食品科研重要考核指標,相關成果可以作為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依據。
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加快構建以食品安全法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農藥管理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法、糧食法、肥料管理條例等立法進程。推動各地加快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修訂。制修訂食品標識管理、食品安全事件調查處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配套規章制度。完善國境口岸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嚴格源頭治理。深入開展農藥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農藥精準高效施用。加快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新品種研發和推廣,實施高毒、高殘留農藥替代行動。實施獸用抗菌藥治理行動,逐步淘汰無殘留限量標準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的獸藥及其制劑。嚴格落實農藥獸藥登記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推進重金屬污染源頭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況,開展污染耕地分級分類治理。提高農業標準化水平。實施農業標準化推廣工程,推廣良好農業規范。繼續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園藝作物標準園、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水產健康養殖場建設。支持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品牌農產品發展,提高安全優質品牌農產品比重。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與養殖業保險聯動機制建設,加強病死畜禽、屠宰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推動建立重金屬等超標糧食處置長效機制。推動農產品生產者積極參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開展肉類、蔬菜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地區要加快建立高效運行長效機制。